生活报讯 (记者周琳) 10月29日,哈尔滨市医保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支付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会上宣布11月1日正式启动DRG付费。
据介绍,哈尔滨市作为30个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之一,自2020年12月进入模拟运行以来,通过模拟运行数据测算和论证,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向,已经具备正式付费的条件和环境。11月1日启动DRG正式付费,标志着哈尔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跨入了高效治理的新时期。
“要坚持为民导向,提升服务水平,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努力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起到表率作用,打造DRG试点样板城市。”韩世昆副秘书长表示。
生活报记者了解到,DRG付费方式是根据病人年龄、性别、诊断、疾病种类、疾病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把病人分成若干个诊断相关组,行科学测算,确定对应病组偿付标准,给与医疗机构定额补偿机制。DRG支付标准,可调动医院积极性,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提高诊断率、缩短住院天数。在DRG付费机制下,医院为了获得合理的结余,必然降低诊疗过程中的各类资源消耗。通过平均住院日数、医疗安全指标等进行严格的标准控制,从而保证医疗质量;在病人住院期间使用DRG付费来控制医疗成本,不必要的检查和用药等过度医疗情况将会减少,使医疗费用趋于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