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方案实施 试行1年

部分路段ETC通行分时段五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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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讯 (陈晓光 记者栾德谦) 10月31日,生活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减少社会公众通行费用支出、服务公众便捷高效通行,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日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

方案规定,对大件运输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分路段、时段差异化收费,对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群力收费站至松北收费站两站之间通行的1-4类客车ETC通行分时段实行5.0折差异化收费;对部分高速公路加大ETC优惠力度,对行驶伊春至北安、浓桥至黑瞎子岛段高速公路的货车车辆实施ETC7.0折优惠;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对使用移动支付预约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车辆给予9.8折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