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博物馆藏品捐赠奖励办法征求意见

一次捐赠500件以上的最高奖励100万元

生活报讯 (记者梁晨)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国有博物馆建设,鼓励民间藏品向博物馆捐赠,解决市属国有博物馆藏品不足和不断提升馆藏品质,哈尔滨市文广旅游局拟定了《哈尔滨市博物馆藏品捐赠奖励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市文广旅游局提出意见建议。

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授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专家鉴定和估价结果,研究确定奖励资金标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捐赠人办理捐赠手续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费。

一般藏品将给捐赠人颁发荣誉证书,重要藏品依据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确定奖励标准,原则上单件重要藏品捐赠奖励费限定于200元-2000元人民币;属珍贵单件藏品文物或成组、成体系的藏品捐赠奖励费最高不得超过最低估价的10%,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根据建设国有博物馆需要,一次性捐赠500件以上(含500件)具有收藏价值并且成体系可达到形成城市文化特色专题展览要求的藏品,捐赠奖励费最高标准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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