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为职工“量身定制”互助保障活动

团体投保参加 30类重疾有保障

工作发生意外事故 累计最高可领伤残互助金2万元

具体内容

生活报讯 (记者李丹) 15日,生活报记者获悉,黑龙江省总工会决定,将依托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哈尔滨办事处,开展全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目前,全省13个市级职工互助保障代办处已经成立,人员及办公场所均已配齐到位。

据了解,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并已参加我省境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和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以团体投保方式参加。鉴于我省地域特点及经济现状,经省市工会多次与中互会沟通争取,中互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为我省广大职工参保进行了量身定制,即保费120元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保障(住院+重疾+意外)、80元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保障(住院+重疾)和25元的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为最大限度地帮助住院职工解决困难,最大程度地发挥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效能,夯实了制度基础。

据悉,重大疾病保障覆盖了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恶性肿瘤等30类重大疾病。在本活动生效60天(不含)后,会员首次确诊活动所列30类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重大疾病互助金10000元/份,重大疾病保障待遇终止。

会员因日常生活中发生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的伤残程度,累计最高可以领取伤残互助金10000元/份;会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的伤残程度,累计最高可以领取伤残互助金20000元/份。

另外,对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待遇方面,在活动生效60日(不含)后,会员首次确诊患有活动所列12类女职工特殊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15000元女职工特病互助金,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