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查民生领域案件

哈尔滨远东红肠不合格 罚款10万元

典型案例

生活报讯 (纪祥勇 见习记者王艳 记者陈莹) 15日,生活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拳出击,查办一批典型案件,严惩一批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食品公司产销不合格红肠

哈尔滨远东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红肠(熏煮香肠)(3个批次)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核查,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哈尔滨远东红肠(熏煮香肠),2021年8月24日、8月30日、9月28日被抽检3批共506公斤,货值9,831.00元。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025.00元,罚款10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超市售卖无“追溯码”冻肉

2021年8月4日,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泰来县好易购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冷库内有原产地“西班牙/阿拉贡/胡埃斯卡”的“冷冻猪去骨颈背肉”16箱。现场提供了该批冷冻猪肉有关海关报关单、入境检验检疫证明,但没有在“黑龙江冷链”追溯平台上传产品追溯数据,无“追溯码”销售进口冷链食品,也没有进行落地件件核酸检测。给予当事人没收“冷冻猪去骨颈背肉”16箱;没收违法所得286.88元,并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炸鸡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2021年5月10日,根据举报线索,大庆市市场监管局龙凤区执法分局对龙凤区千滋味炸鸡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网上销售平台中分别显示“叫了个炸鸡(湿地店)”,使用“小黄鸡”为标识网店图像,与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的第21074966号和第26879149号商标相似,当事人未能提供注册商标的授权证明。在用包装袋及菜单上均印有标识图像“小黄鸡”,共销售炸鸡经营额12,345.50元。现场对涉案标识图像“小黄鸡”袋子和纸包装盒实施扣押,并给予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