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改”不是面子活 要改到群众心坎儿里

生活报评论员 孙晓蕾

近日,在省“两会”上,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为委员代表们最为关注的民生话题。随着“旧改”工作的稳步推进,不少小区旧貌换新颜,改善了以往的杂乱破旧,不仅增设了外置电梯,改造了排水管网,还更换了单元门窗等基础设施。本报一篇题为《打造夜经济步行街,老城烟火气更浓!我省这些旧改小区“好看”更“好住”》的报道就彰显了我省对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心与魄力,更让众多老旧小区的居民们感受到了政府的浓浓“情意”。

然而,在“旧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仍有一部分“旧改”工程存在着居民参与度低、改造没标准、后续问题无人管等问题。显然,“旧改”政策虽好,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是需要不断地纠偏与改进。对此,委员代表们对“居民全过程参与”“旧改要有标准”“建立健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的呼吁,就显得尤为必要。

老旧小区改造不仅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关乎社会治理的民心工程。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提出了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的一系列措施。

但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些“旧改”工程为何迟迟未能走出“投入了资金,却降低了满意度”的困局?我们在反思的同时,也需要看清其背后的逻辑关系。一方面,基层在具体执行时确实承担了改造的责任,却也因为缺乏与之配套的监管制度,在很多问题上难以进行及时纠偏与改进;另一方面,所谓的“面子工程”也使得一些“旧改”工程钟情于临街建筑的改造,而那些年份更久的老旧小区却迟迟未能得到修缮。当然,这些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定程度上会暴露出我们在执行过程中的“瑕疵”,但唯有让“白玉无瑕”,才能让政策落实、落细、落地。

老旧小区改造不是“面子工程”,更不是一锤子买卖。有委员建议:“老旧小区竣工验收要组织街道办、社区、居民代表及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及人员联合验收,确保改造工程真正改到实处。”还有委员提出:“建立健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这些建议无疑将完善我省“旧改”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将我省的“旧改”工作向高质量推进。

群众无小事,事事总关情。“旧改”不应为改而改,“旧改”的目标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此,“旧改”工作应将群众的实际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俯下身子倾听民声、沉下性子了解民意,踏踏实实做工作,实实在在出成绩。唯有如此,才能将“旧改”改到群众心坎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