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幼儿园不提前教授小学课程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 据统计,2020年,我国学前三年在园幼儿数量为4818.3万人。目前,各地都以不同形式开展了保教质量评估,但长期以来,存在“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等倾向,为解决这些问题,教育部15日发布《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推动构建科学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

不提前教授小学课程

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

在评估内容上,《评估指南》提出一系列关键指标和考查要点,其中,提出不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不搞不切实际的特色课程;制订并实施与幼儿身体发展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保证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重视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尽可能创造条件让幼儿参与班级的各项活动,同时给予必要的照料;帮助幼儿建立合理生活常规,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结合本园、班实际,每学期、每周制订科学合理的班级保教计划;注重幼小科学衔接,大班下学期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身心、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建立对小学的积极期待和向往,促进幼儿顺利过渡。

在教育过程中,强调教师善于发现各种偶发的教育契机,能抓住活动中幼儿感兴趣或有意义的问题和情境,能识别幼儿以新的方式主动学习,给予有效支持。

《评估指南》还提出幼儿园规模与班额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合理规划并灵活调整室内外空间布局,最大限度地满足幼儿游戏活动的需要。幼儿园配备的图画书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人均数量不少于10册,每班复本量不超过5册,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更新。

不得有体罚等有损幼儿身心行为

注重日常保育实效

在教师队伍上,要求教职工没有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园长应具有5年以上幼儿园教师或者幼儿园管理工作经历。在激励机制上,突出日常保育教育实践成效,克服唯课题、唯论文等倾向。

教育部还要求各地完善评估标准,编制幼儿园保教质量自评指导手册,确保评估工作有效实施。在评估周期上,要求幼儿园每学期开展一次自我评估,县级督导评估依据所辖园数和工作需要,以每3-5年为一个周期,开展一次外部评估,确保每个周期内覆盖所有幼儿园,省、市结合实际适当开展抽查。此外,还要求各地提供必要的经费,建立专业的评估队伍,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