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见习记者索锡宁 记者陈莹) 近日,生活报3·15热线接到多位冰城市民反映,自己在出租房屋或租住房屋的过程中,被一家名为吉林省西红柿酒店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以下简称“西红柿公司”)的中介给骗了。该公司首先按照市价,采取“押一付一”的方式,将房主准备出租的房屋承接过来;之后再将房屋以低于市价的价格,用“押一付十二”的方式出租给租户。此后,“西红柿”拿走了租户们的全年房款后,只给房主打了两三个月的房租,公司就人去楼空了。
房主:只收到两个月租金
冰城市民王女士向生活报记者反映:“我本人长期在外地工作,哈尔滨的房子没人住,就打算租出去,去年6月我把房子挂到了网上,没几天‘西红柿公司’的工作人员就联系了我,当时跟我说,可以跟我签订一个长期的租房合同,让我把房屋委托给他们向外出租。”据王女士回忆:“我们当时签订了一个授权委托书,大致意思就是把房子委托给他们进行出租管理,当时定的房租是1650元/月,租期一年,用押一付一(即交一个月的押金,房租每月一付)的方式。但后来只给我打了两个月的房租,再没给我打钱。之后我就联系不上‘西红柿公司’的人了。我从外地回来,按照委托协议上的地址找过去,已经人去楼空了。”
和王女士一样,魏女士也将房屋授权给“西红柿公司”出租,租赁合同显示,租期为24个月,自2021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20日。“我的房子在松北国际城,我当时把房子挂在网上,‘西红柿公司’主动联系我,我把房子租给他们,1600元/月,9月就找不到他们人了。现在租户把一年的房租交给了‘西红柿公司’,我也不可能给人家撵出去。”魏女士表示,自己目前只收到了2个月的租金和1个月的押金。
记者了解到,王女士和魏女士当初只是跟“西红柿公司”签订了房屋授权委托书,至于房子租给了谁,多少钱出租的、租期多久,她们都不知道。
租户:交了整年房租
“我发现被骗后,就让朋友去我家房子了,租户告诉我们,他给‘西红柿公司’交了一年的房租,另外还有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即押一付十二),价格是1100元/月。”王女士表示:“经过协商,租户只住了8个月就搬走了,这样就相当于他损失了4400元;我这边8个月内只收到了2个月的房租,有6个月没收到房租,就是损失了不到一万元。”魏女士房子的租户同样给“西红柿公司”交了一年的房租,经过协商,目前仍继续租住在魏女士的房屋。魏女士表示:“租给租户是1050元/月,租户给我看租房合同,我发现‘西红柿公司’和租户签订租房合同时,留的都不是我的电话。”
而租客邰女士损失更大。“我去年7月在网上找房子,跟‘西红柿公司’联系,看完房子交了1000元,8月5号签的合同,1380元一个月,交了12个月的房租和1个月的押金;8月末搬进去的时候还交了200元的水、电、煤气费。”此后,让邰女士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9月15日,房主委托人找到我,说‘西红柿公司’已经两个月没给房主钱了,房主表示我要是不搬走的话,就断水断电断气,我又交了2000元房租给房主,10月15日找到新房子我才搬出去,损失了近两万元。”
“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套路深
通过房主和租户们的梳理,发现“西红柿公司”采取的是“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租房模式,套取租赁人的租金。所谓的“高收低租”,就是用市场价从房东处收房,再低价将房屋租给租户,从而快速集纳房源;“长收短付”则是对房东实施月付或者季付,再让租客一次性支付更长时间的租金及押金。
“因为给房主是月付款,从租户那是年收款,这个公司就是利用了这个时间差。他们就是抓住了房主想省心、租户想省钱的心理。”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魏女士组建了维权微信群。“后来我们发现,很多人都是被这个模式给骗了,初步统计涉及房主和租户共计500人左右,而且时间大多集中在去年4月到8月。”
被骗者准备报案 长春沈阳已有案例
事情发生后,受骗的房主和租户们找到了吉林省西红柿酒店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办公地点,可发现此处早已人去楼空,他们也尝试联系当时为自己办理房屋出租(租赁)事宜的工作人员,但已经联系不上了。
生活报记者经过查询发现,目前吉林省西红柿酒店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已经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而吉林省西红柿酒店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长春总部方面的联系电话目前也已无法打通。
据了解,“西红柿公司”这种“高收低租”的租房套路,在长春市、沈阳市等城市也都存在,并且该公司长春总部也早已人去楼空,长春市公安机关也针对市民们的报案,对该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李威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哈尔滨市被骗的业主和租户们也准备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