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美食”竟是“脚下酸菜”:

吐啊吐啊,也就习惯了

生活报首席评论员 静伟

这酸爽,怎一个吐字了得?估计看了今年的央视3·15晚会,很多人肠子都得悔青了,胃也得直翻个儿,恨不得把吃了这么些年的老坛酸菜方便面,都一股脑地给吐出来。

从此,恐怕连酸菜都不忍直视了,而老坛酸菜,这一传统工艺和行业也算是彻底毁了。本以为是“舌尖上的美食”,原来竟是“脚掌下的料理”;哪里有什么老坛,不过就是露天的土坑。但要认真说起来,在46亿年的地球上挖的土坑,倒也真的是“陈年老坛”。再来一根用浑水洗毛巾擦拭的猪肉做的双汇火腿肠,用徐志胜的话说,那可真是“jio配”啊!

但除了吐,我们还能怎么办呢?这些年,我们吃的有毒有害食品、恶心食品还少吗?而每一次的事件爆发之后,我们就会从此少吃了吗?吐吧!吐啊吐啊,也就习惯了。

关键是出这些低劣质量问题的,还都是大品牌。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如果连这些知名大企业,都没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和羞耻之心,我们还能指望什么?我们还敢相信谁?

康师傅倒是认账,也出来道歉了,但这道歉,怎么听着都更像是一次甩锅、一种切割:脏事都是他们干的,我们的错,只是没看见。是真没看见还是假装看不见啊?这么大一个企业,对于自己的合作企业和供应商,难道连起码的监管和审查都没有的吗?这可是你们这产品最主要的配料啊,这包装上可印着你们康师傅的商标呢。这些用脚丫子踩过的土坑酸菜,恶心的不仅是食客,也弄臭了你们的品牌啊。感觉不会再爱了,原来陪伴我们从童年到成年的康师傅,竟是这样败絮其中的“脏师傅”。

至于其他涉及品牌,也都一个个赶紧撇清。白象食品更是在微博评论里回复称:“一句话:没合作,放心吃,身正不怕影子斜。”于是一些抖音快手公众号,恨不得把白象吹爆,什么“国货之光”“良心食品”都用上了,真是有大象就不吹牛啊。但很快就有网友扒出了“旧闻”:2013年,湖南日报的一篇关于芥菜加工的报道中,详细介绍了插旗菜业和其合作企业,里面明晃晃写着“白象”的大名。

当然,也许现在的“白象”是清白的,但就算他们用的不是插旗菜业的土坑酸菜,但是不是真的就可以保证完全没有其他问题,恐怕还是不能光看他们拍胸脯,还需要拭目以待,等待时间的检验吧。

反正不知为什么,看了他们的表态,我却总是想起《红楼梦》里柳湘莲跟贾宝玉说的那一句:“你们贾府,除了门前的两个石狮子干净,恐怕连阿猫阿狗都不干净。”

出事之后,包括插旗菜业董事长出面道歉的这些表态,都让我感觉不到半点儿真诚,不是真的感到有愧国民,而只不过是为了危机公关。就像学者徐贲说的:“道歉的道德意义在于因辨别事实真相和正义是非而诚心认错,不是出于功利的‘修复形象’的需要。为了挽回面子(修复形象)来道歉,这是诉诸过失者的自身利益意识,不是诉诸他自由选择的道德认知。”

想当年,韩国“垃圾饺子”事件的责任人,因为用“下脚料”做馅的丑闻曝光,而跳河自杀,并在遗书中表示:“对国家感到抱歉”。再看看我们这些出事企业的负责人,有一个真正有耻感和悔悟的吗?不是说非要自杀,但至少应该有无颜再从事食品行业的觉悟吧?而不是想着挺过风口浪尖,还能东山再起。

让人悲哀也有些无语的是,无论是光脚或穿拖鞋踩酸菜扔烟头的人,还是那些监管者或者知道内情的,这么多年,竟然都习以为常、熟视无睹,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这是不对的。但他们自己会吃这些脚丫子踩过、还有烟头“配料”的酸菜吗?我想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癖好,恐怕是不会的。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他们为什么就会安心地让别人去吃呢?无非就是,那些人都是陌生人,反正咱们自己不吃,挺多会劝熟人不吃。可你有自知不吃自己“脚踩的酸菜”,但你有把握就吃不到别人“尿泡的海鲜”?当我们大家都陷入这种互害的模式,每个人都可能尝到别人“良心大大地坏了”的滋味。更可恨的是,涉事企业出口进口竟然是“内外有别”:标准化腌制池腌出来的酸菜是用来加工出口产品的,老坛酸菜包里的酸菜则是从外面收购来的“土坑酸菜”。

他们是存心坑害国人吗?是也不是,说是,因为他们就是有意把这些恶心酸菜卖给国人的;说不是,他们生产标准的“内外有别”,正是因为这内外的监管力度有着天壤之别。该企业内部高管就已经一语道破天机:“国内的产品到了消费者手里面,里面有一点儿树叶,有一点儿纤维,顶多罚你一千(元)两千(元),这个如果到国外去了,至少是罚十万(元)。”事实也正是如此,涉事企业之前也不是没被罚过,但也不过就是“罚酒三杯”,不痛不痒。当生产者经营者没有良心,监管者又没有责任心,消费者就只剩下伤心了。

所以这一次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几个领导被停职免职,真的是一点儿都不冤。而且应该加上一条,永不复用。如果是当地政府因为税收或所谓营商环境等原因,对不良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充当“保护伞”,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其领导更应该同样被“拿下”。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出问题就是天大的事。凡是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祸祸”老百姓的,就得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说到这儿,忽然想到一个挺有意思的现象,就是我们对于明星艺人犯事的,往往咬牙切齿,恨不得让其永世不得翻身而后快,但对于真正重要、关乎我们切身利益的,像食品安全、校园霸凌、妇女权益这些事儿,反倒却往往并不怎么上心。

也许,是因为没有太大戏剧性?也许,是不如“踩戏子”容易且过瘾?这还真是挺耐人寻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