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启动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

生活报讯 (记者吕晓艳) 近段时间以来,一些机构和单位以新职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名义随意举办培训、评价、发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一些机构和单位虚假或夸大宣传,甚至假冒权威机构名义组织培训、评价、颁发证书等,社会对此反映强烈。生活报记者从省人社部门获悉,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诚信和经济社会秩序,保障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规范运行,从3月份起,人社部将对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进行专项治理。

据了解,今年国家治理社会培训虚假或夸大宣传,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的时间为3月—4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全面自查,相关情况请于4月30日前送人社部。

4月—6月,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今年7月份起,在专项治理基础上,建立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黑名单”制度,将违纪违规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纳入“黑名单”。此后,对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实行常态化管理。

以下情况属于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

国家对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是,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以下简称技术技能类)的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是否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是否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是否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有无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部”“原×××部”和“包过”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