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区要建集中充电设施 快递外卖用车应登记上牌……

我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开始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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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讯(记者何兴丽)22日,生活报记者获悉,黑龙江省公安厅起草了《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投入,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使用电动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使用的电动车应当登记上牌等。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3月16日至31日

反馈意见方式

互联网邮箱:DDCLF2022@163.com

信函请寄:哈市长江路55号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注明“立法意见反馈”,邮编:1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