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香坊区

20起危险驾驶案“不起诉”了

生活报讯 (记者于海霞) 25日上午,哈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对集中办理的20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线上不起诉公开宣告,并对被不起诉人开展了法治教育。

此前,香坊区检察院对集中办理的20起危险驾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了线上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不起诉理由进行了详细阐述,认真听取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律师等各方代表的意见,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20起危险驾驶案作出相对不起诉。

不起诉公开宣告会上,检察官以清单的方式宣告了20名被不起诉人的不起诉决定,对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对各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和训诫。检察官要求各被不起诉人对自己的“醉驾”行为进行深刻反思,今后既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要向身边人积极宣传安全驾驶理念,珍爱生命,珍惜未来。

检察机关对涉嫌“醉驾”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是根据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从程序上处理案件的一种法定方式,不代表犯罪嫌疑人无罪,更非法外施恩放纵犯罪。即使不起诉,被不起诉人的行为也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会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