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首席评论员 静伟
看到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玫的那篇《关于我与汪海燕绝交的声明》,真的是把我的三观震碎了一地。我真佩服你们这些教授,能把争名夺利、鸡争鹅斗、暗箱操作,说得如此清新脱俗、冠冕堂皇、义正辞严,也真是没谁了。
说实话,在看到这篇公开信之前,我都不知道这两位是何方高人。刘玫?“带刺的玫瑰”了解一下?汪海燕?是“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的那只吗?
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了,但还是觉得这位刘玫教授也太把自己当盘菜了。绝交就绝交呗,就算做不到古人说的君子绝交,不出恶语,那也不用像幼儿园小孩似的,到处嚷嚷吧?“我不跟你好了!”“你把我给你的糖吐出来!”“大家都别跟他玩,他是坏蛋!”磕不磕碜、幼不幼稚、丢不丢人啊?
“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尔”,巨婴之怒,则连这都不如,就只剩下了算计撕扯洒狗血。至于嫖客之怒,更是蠢到打110报警,狠起来连自己都不放过。
多大点儿的事儿啊?为了一个副会长,二十多年的交情不要了,学者教授的老脸也不要了,把这些年的暗箱操作、利益交换、鼠窃狗偷都统统地搬到台面上来,占用公共资源,以泄私愤。本以为是“大杀器”,却成了“冒傻气”,本想“杀敌八百”,没想到却“自损三千”。
拿公职做私器,视学生为禁脔,把利益当交换,这一切在刘教授的心里,竟然是那么的顺理成章、理直气壮。
“汪海燕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毕业时想留校,我是时任所长,是我把他招进刑诉研究所的,给他这碗饭吃的人是我。”
“他评四级教授那年我几乎是凭一己之力把他推了上去,使他得以从强劲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得到全校诉讼法唯一的一个名额。”
“他申报博士生导师时,我作为学位委员会成员,力排众议把他排在了第一位,要知道被排在他后面的可是当时赫赫有名的某位校外位高权重之人。”
“汪海燕原本不是副会长,是常务理事兼任秘书长。我并没有要把他从现有位子上赶下来的意思,而是要求他讲规矩、懂礼貌、遵从长幼尊卑、讲究先来后到,退出他意图占据的副会长名额,他依然可以是秘书长。”
……
够了,这哪是绝交信啊,这分明就是自供状啊!
她这是把自己当成德云班主了吗?可郭德纲也没像她这样霸道自私啊?更何况,你是堂堂教授,可不是江湖班主。
让我感到可悲又可笑的是,这竟然是一个大学教授、博导的三观和认知、智商和情商。甚至信中连“假传圣旨”“竟至欺君”这样的词都用上了,还把自己恼羞成怒辞去常务理事,比作华盛顿“坚辞总统”,真的是既不知今世何世,更不知自己是谁啊。
不知她有没有听过她的同事罗翔的那段话:“每当我们表达道德愤慨的时候,我们也许都要反躬自省,我们是否比想象中更幽暗、邪荡和伪善,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我们内心的邪恶是否会催生更大的罪恶,是否会因着各种优势地位物化他人,操控他人,是否会更加悲情下品而不自知。”同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见识境界之高下,真是天壤之别。
至于她“控诉”汪海燕的那些“罪状”,我们也无从辨别真假,如果真如她所说,这些知识分子的丑态,也真是让我们“涨姿势”了。她们连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都算不上,华美的长袍下全是虱子,全是粗鄙丑陋、琐碎龌龊。
难怪王朔老师要骂:“杀知识分子的都是知识分子。说难听点儿这就像两只狗为争一只骨头,对另一只旁观羊来说,那是狗们的私仇。”“不侵犯到自己的利益,就光知道埋头赚钱,谁死都和自己个儿没关系。一旦伤害到自己了,马上就惨叫叫得简直哭天抢地,然后一个大白馒头扔过去立马又焉了,别人喊的时候,依然埋头吃喝。”王朔当年说“无知者无畏”,以今见之,无知者更无耻。而且,不以为耻。
古之绝交见风骨,今之绝交见争骨。魏晋时名士嵇康写《与山巨源绝交书》,一是自明其志,表达不愿出仕的态度,二来也是为了保护好友山涛。他在被司马家族戕害之前,更是把自己的儿子托付给山涛,而山涛也果然不负所托,照护其儿子周全。
这才是君子之交,也是君子式的“绝交”。而如今,我们两个堂堂的大学教授,为了一个区区的副会长,整得丑态百出,闹得鸡飞狗跳,真的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大学里的“官场现形”,斯文扫地,情何以堪?
长点儿心,要点儿脸吧。至少,你们也是有身份证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