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段明琦 吕霄雅 记者时继凯) 2日,在大兴安岭塔河县,一只形似猫头鹰的受伤野生动物被民警送到当地林业局,经专业人员鉴定,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尾林鸮。
2日下午,大兴安岭塔河县森林资源管理科接到塔河县公安局森保大队移交的一只形似猫头鹰的野生动物,接收后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核实和救助。该鸟身长45厘米,体重452克,头部较圆且面盘显著,身为灰白色,皱领也很明显。经专业人士缜密鉴定,此鸟名为长尾林鸮,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后,发现其右腿呈现陈旧性骨折、左腿胯部表皮明显擦伤,无法飞行。目前,工作人员正在对长尾林鸮进行治疗,待其恢复健康后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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