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服务与志愿服务有何不同?

生活报讯 (记者李丹) 为了普及《慈善法》知识,慈善社工专版开设“《慈善法》知多少”专栏,为读者普及慈善知识。如果您有涉及慈善内容的疑问,欢迎您拨打17800590268留言(微信同号)。第七期《慈善法》知多少专栏邀请黑龙江省慈善总会秘书长王瑛琦和您聊一聊“慈善服务与志愿服务有何不同”。

黑龙江省慈善总会秘书长王瑛琦:志愿服务与慈善服务两者虽然有交叉性,但却不能等同。广义的志愿服务包括所有奉献劳务且不取报酬的社会服务,既包括各种特定组织、特定活动发起的志愿服务,也包括志愿者以个体形式参与的任何志愿服务。广义的志愿服务超越了慈善活动范畴,如大型文体活动、文化活动、展览活动,甚至一些纯粹的商业活动也会招募志愿者。

而慈善法规定的“慈善服务是指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志愿无偿服务以及其他非营利服务”。“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或者招募志愿者提供,也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这说明,慈善服务包括了基于慈善目的的志愿服务,是为了实现特定的慈善目的的需要。因此,慈善服务可以包含并充分利用志愿者的服务,但志愿服务并不等于慈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