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仲亮) 按照第60号公告要求,哈市主城区实施交通管控,配合的措施有哪些?20日,在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哈尔滨市公安交管局局长刘凤升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确因工作需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一律使用区(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发放的证明或通行证,证明或通行证要附件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做到人车证相符。
交通管控期间虽然实行机动车限号出行,但是交管部门提倡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行,鼓励居家和网上办公,尽量不驾驶机动车出行。确因工作需要出行的人员,请提前到区(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办理证明或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