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禁渔区内非法电鱼60多斤

3人被抓

图片由办案单位提供

生活报讯 (见习记者王伟健 记者黄迎峰) 近日,哈市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哈市公安局松北分局食药环大队联合破获一起在禁渔区内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查处犯罪嫌疑人3名,放流开江鱼活体32.25公斤。

近日,哈尔滨市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渔政中队接到志愿者举报,松花江松北段下游明水区域背江北岸外环高速桥下有人在电鱼。执法人员立即对辖区松花江段多点位进行蹲守。

据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渔政中队王乃琦介绍,当天午夜,执法人员在外环高速桥附近水域巡查时,听到远远传来轰隆隆的机动声音,判断是电鱼船发电机工作时发出的声音,很快执法人员就找到正在往返连续作业的嫌疑船只。“嫌疑人有3名,一人开船,一人手持长把儿抄罗子抄鱼作业,一人在岸边观察放哨。”王乃琦说,当嫌疑人靠岸后,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责令嫌疑人接受检查时嫌疑人员逃离。

经现场勘验,岸边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内装有大功率逆变器一个、铁制水槽和塑料水槽各一个且装有大量0.5公斤至2公斤不等的活体鲤鱼共32.25公斤,执法人员在取证后将渔获物放流江中。

经查,该案为禁渔区内电鱼破坏渔业资源,已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此案移送松北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查处。据松北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赵学志介绍,侦查员从现场遗留物证入手,通过分析研判,很快锁定3名犯罪嫌疑人并成功破获电鱼案件。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崔某彪、卞某伟、崔某玲相约在松北区滨水大道四环桥下利用船只、电网等禁用工具进行非法捕捞,其中崔某彪负责电网捞鱼、卞某伟负责开船、崔某玲负责在岸边放哨,共计捕获32.25公斤鲤鱼。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彪、卞某伟、崔某玲因涉嫌在禁渔区内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