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挪用公款2.9亿买股权 干警赴拉萨执行回款3.47亿

生活报讯 (记者赵政府) 某单位职工仉某某伙同马某挪用公款2.9亿元购买三亚某地产的股权。大兴安岭松岭人民法院依法对仉某某罚金、追缴违法所得执行一案立案执行。干警远赴拉萨,执行回款3.47亿元。近期,本案执结完毕。

记者从松岭人民法院获悉,经查明,仉某某伙同马某挪用公款2.9亿元,以某恒投资有限公司名义分别从哈尔滨某达公司和黑龙江某讯公司手中购买三亚某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各5%股权及承担债务1.22亿元,收购价格均为1.45亿元,以某恒公司为法人股东持有三亚某地产10%股权。某恒公司注册地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调查,该公司注册信息正常,但注册地址不存在。

2020年10月15日,松岭人民法院依法对某恒公司持有的三亚某地产10%股权予以冻结,并依执行程序依法进行股权评估,同时排除马某等人对本案执行干扰。

2021年10月23日,松岭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将承债式债务1.2亿元与价值 2.8亿元的股权合并拍卖。经公开拍卖,第一次拍卖流拍。12月14日,松岭人民法院对一拍流拍的股权依法降价20%后进行第二次拍卖,因无人竞拍再次流拍。

2022年2月8日,松岭人民法院以第二次拍卖价为保留价发起变卖,变卖期为60天。4月7日,某置业有限公司在交纳1.2亿元后获得购买权,并于4月8日以2.2亿元购得股权,4月10日某置业有限公司将2.2亿元交至法院执行账户。

因股权已拍卖生效,需对已冻结的股权到拉萨进行解封,同时对涉案公司送达法律文书。松岭人民法院为尽快帮助受害企业挽回损失,确保国有资产尽快变现到位,经大兴安岭地区中院和松岭区委同意,4月14日,由松岭区法院院长亲自带队,率领六名干警驾驶2台车辆长途跋涉12000余公里去拉萨开展执行工作。此次顺利执行,完成了松岭人民法院长期未结执行案件的“清零”,共执行回款3.47亿元。

5月12日,追缴仉某某违法所得执行一案,依据执行程序,核对执行款,对应上缴国库部分依法上缴,本案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