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对客运站经营者 采取信用等级评价

生活报讯 (记者梁晨) 为加快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省道路运输事业中心代省交通运输厅起草了《黑龙江省汽车客运站经营者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细则》提出,汽车客运站经营者信用评价将被分为5个等级,D级将被纳入道路运输市场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信用评价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及标准化、设施设备、经营管理、服务质量、社会责任、加分项。汽车客运站经营者信用评价等级,按信用评价得分高低分为优秀(AA)、合格(A)、基本合格(B)、不合格(C)和差(D)五个级别。其中,考核周期内考核得分在900分(含)以上的,信用等级为优秀(AA级);考核周期内考核得分在600分(含)—699分的,信用等级为不合格(C级);考核周期内考核得分在600分以下的,信用等级为差(D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