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亿公益金救助 18.96万名“两癌”贫困患病妇女

为做好妇女“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工作,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财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管理使用。项目的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同一对象不得重复申领。

《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自愿提出救助申请,签订申请救助诚信承诺书。

全国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确定各地救助人数,研究制定项目年度实施方案,拟定项目预算和执行协议等文件,报经全国妇联审批后,由全国项目实施单位与省级妇联签订执行协议。

省级项目执行办公室按照执行协议,制定本地区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填报救助对象情况汇总表,签署意见、加盖省级妇联及卫生健康部门公章,并附项目实施县级妇联收款账户相关信息统计表,报送全国项目实施单位。全国项目实施单位汇总各地实施方案和相关信息后报全国妇联。

全国妇联在收到各省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15个工作日内,将救助资金拨至项目实施县级妇联。项目实施县级妇联在收到救助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救助对象。

从2011年至2020年年底,中央彩票公益金累计投入19.1亿元,共对18.96万名农村“两癌”贫困患病妇女实施救助。

据中国福彩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