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生活汇小区A区3号楼10楼

电动车楼道内充电 发生火灾

听说记者要了解此事 希美物业负责人挂断电话

生活报讯 (记者肖劲彪文/摄) 21日21时左右,哈尔滨市道外区生活汇小区10楼楼道内的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起火,瞬间黑烟滚滚,电动车被烧成空架,墙体被熏黑,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22日上午,记者来到生活汇A区3号楼2单元10楼看到,起火的电动车在9号门外的楼道,电动车被烧得只剩铁架,附近墙体上的塑料插座已经烧变形,走廊的墙体一片漆黑,多名保洁人员正在擦拭;墙体上写有“消火栓按钮”字样的塑料红盒已被烧变形,消火栓的门敞开着,但里面没有消防水带。

邻居李女士回忆起此事,仍心有余悸。“当时,听到门外发出砰砰的响声,透过猫眼看到门外冒火星,我第一时间拨打了119火警电话,我和丈夫推开门想往外跑,但被气流顶了回来,我们马上将房门关上。随后消防员赶到现场,将我们疏散至楼下。”

记者采访时,电动车车主正在向邻居道歉,并找来工人查看熏黑的墙体,表示会尽快恢复。一位居民介绍,电动自行车在高层公共门厅、楼道内充电非常不安全,为此居民曾多次向物业反映,但物业缺乏管理。

电动车在楼道内充电为何没人管?楼内的消防设施是否正常使用?带着居民的疑问,记者来到了小区物业——哈尔滨希美物业生活汇管理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物业负责人不在,记者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见到物业负责人。记者两次拨打物业经理周宁的电话,当听说记者要了解电动车起火一事时,他表示正在开会,随即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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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要求: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或者因为电动车上楼及上电梯导致火灾发生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对业主反映和防火巡查、检查发现的上述违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