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名涉案未成年人

平房区开出首例“附条件不起诉”

生活报讯 (记者肖劲彪) 高某(化名)等四人因犯盗窃罪,经当地检察机关综合评价其情况,对高某等两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启动帮教工作。7日,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在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了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暨督促监护令送达仪式。据了解,这是平房区首例附条件不起诉犯罪未成年人帮教服务案例。

高某等四人于2021年10月多次在平房区某小区实施盗窃行为,共获赃款7000余元,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送至区人民检查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考虑其中两人并未成年且处于青春叛逆期,家庭看管不严,尚未形成正确价值观。同时,案发后法律代理人赔偿了被害单位的损失,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均有悔罪表现,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第1款规定,拟对二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