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在年底前要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零的突破,到2025年,各乡镇至少建设运营2个以上电动汽车充电桩。
到今年年底,全市新增充电终端数量1600个以上;到2023年,新增充电终端3700个以上;到2025年,新增充电设施终端8600个以上、充电站50个以上。
今年拟落实建成城区“十公里充电圈”、三环内“五公里充电圈”、二环内“二公里充电圈”点位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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