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名集资诈骗 受害人拿到754万执行款

生活报讯 (记者于海霞) 14日,哈市香坊区法院举行集资诈骗案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执行法官将754万余元执行款发到受害人代表手中。随即,191名受害人纷纷收到执行款转入其个人账户的提示信息。

2013年,李某、初某成立向公众吸收存款的理财公司,后又于2014年用他人身份注册成立了黑龙江某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以虚假p2p经营模式,以高于银行利息诱惑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该公司共向22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500余万元,投资人实际损失达4700余万元。2019年,香坊区法院依法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初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在案扣押赃款按比例返还受害人,李某、初某共同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

2020年7月,案件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30余万元。该案的受害人数较多,且多为老年人。为能尽快执行到位,执行法官频繁与公安、处非等部门沟通联络,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2021年12月,执行法官将公安机关扣押的某上海财务公司涉案款16万余元转入法院执行账。2022年2月,又将在案扣押赃款700余万元转入法院执行账户,累计执行到位820万余元。截至目前,已有191人到法院办理了领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