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案例
生活报讯 (见习记者王艳 记者陈莹) 18日,生活报记者获悉,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十大行动,并公布第五批典型案例。
2022年5月5日,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对伊春市宏恩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库房内待售的包装袋上印有橘黄色“五常大米”字样的宛玉原粮稻花香2号大米。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大米的进货票据、供货方资质以及商标授权证明。该局向五常市五常大米协会发送协助调查函,确认宛玉原粮稻花香2号大米未取得五常大米协会相关证明商标授权,该公司也未生产过该批大米,此产品为侵权产品,违法经营额为3000元。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并没收宛玉原粮稻花香2号大米20袋,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