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何兴丽) 8月21日9时30分许,黑龙江省公安厅高管局哈牡大队勤务七中队民警在哈牡高速牡丹江收费站口,发现一辆轿车内的男女主副驾正在换驾,遂将当事人传唤至中队进一步询问。
经调查,驾车男子宫某与女副驾驶系夫妻关系。二人此次驾车是要载着自家公司两名员工赶赴哈尔滨参加一场约定的商业谈判。
车辆原由有驾驶资质的宫妻驾驶,为长途开车,出发前,宫妻特意去牡丹江市区内购置一双平底鞋。待宫妻买鞋回来,却发现无驾照的宫某已坐到了驾驶座位上。宫某认为,这样可以节省换鞋的时间。
车行至高速入口,看到执勤民警,宫某顿感紧张,匆忙停车准备与妻子换驾。这才出现了高速站口的一幕。
在民警的问询过程中,宫某表示,自己从来没有经历过驾驶技能的相关培训或考试,并强调是由于自己生意太忙,挤不出时间。
根据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宫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