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城驾驶员 有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满足条件可免罚或减轻处罚

生活报讯 (实习生孙静盈 记者栾德谦) 近日,哈市交通局对《哈尔滨市交通运输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相关内容作出动态调整,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免于或减轻处罚。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处罚,如同时满足首次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改装车辆的行为轻微,能当场恢复原状,且不影响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按执法部门要求整改并恢复原状的;未因改装造成交通事故等危害后果的;该违法行为被查处的同时,不存在超限超载或超员运输违法行为,可不予行政处罚。类似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共有47项。

对网约车驾驶员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如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按照执法部门要求在期限内及时改正;无同时存在两个以上违法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可从轻行政处罚。类似从轻行政处罚共有5项。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外开展场地训练行为的行政处罚,如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按照执法部门要求在期限内及时改正;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后果;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可减轻行政处罚。类似减轻行政处罚共11项。

此外,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共有两项: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行为和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如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当场能提供可供查验的证件信息,且经查验相关证件合法有效的,可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