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梁晨) 25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贯彻落实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哈大齐自主创新示范区哈尔滨片区(以下简称“自创区”)高质量发展,结合哈尔滨市实际,《哈尔滨市支持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哈尔滨片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日前出台,有效期3年。
在金融政策方面,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各类主体组织天使、创业等投资,对行业协会、商会或者投资企业等主体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在科技创新政策方面, 鼓励在自创区内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根据建设投入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校所科技人员在自创区创办科技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自创区企业承接校所科技成果。
在人才政策方面,对在自创区内高校、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就业、年薪30万元以上的科技人才,对其年度收入市、区贡献超过15%的部分,给予一次性全额奖励;支持自创区多措并举满足人才子女就学需要,入区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管或者科技研发人才的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由其居住证所在区县(市)从优就近就便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