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报道 11月5日至13日,以“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COP14)举办,在中国武汉设线上线下主会场,在瑞士日内瓦设线上线下分会场。武汉主会场主要活动包括COP14开幕式、部级高级别会议、中国履约30周年成就展、中国系列边会、湿地现场考察等。这是我国首次承办《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
今年是我国加入《湿地公约》30周年。30年来,我国不断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把重要湿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湿地保护修复全面推进。国家林草局最新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至今,中国新增和修复湿地80余万公顷。截至目前,全球共有43个国际湿地城市,其中中国城市13个,位居第一。
国际湿地城市阵容不断扩大
2018年,在《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来自7个国家的18座城市获得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其中包括中国常德、常熟、东营、哈尔滨、海口、银川6座城市。今年6月,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名单揭晓,全球共25个城市获此殊荣,我国合肥、济宁、梁平、南昌、盘锦、武汉、盐城7个城市榜上有名。此次大会期间,《湿地公约》秘书处将向25个新晋“国际湿地城市”颁发证书。
目前,更多的中国城市积极申请成为国际湿地城市。《苏州市申报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方案》提出,全市将重点通过“三聚焦”提升湿地生态保护管理水平,打造国际湿地城市“苏州模式”。目前,苏州市已成立申报国际湿地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地各部门的目标任务,加快启动申报工作。广州现有7万余公顷湿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吴敏9月表示,广州将积极推进海珠湿地的国际重要湿地申报认定工作,同时积极开展花都湖湿地、南沙湿地的广东省重要湿地申报认定工作。
通过创建湿地城市,不仅能更有效地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而且可依托独特的生态资源形成生态休闲旅游品牌,让城市的生态价值得到最大体现。
北京恢复建设湿地1.2万余公顷
经过多年保护与修复,北京市湿地总面积达6.21万公顷,为近50%的植物种类、76%的野生动物种类提供了生长栖息环境。
自《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北京不断加大湿地保护恢复力度,湿地生态功能不断优化。47块湿地被列入市级湿地名录,总面积2.7万余公顷;建立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专家咨询机制;设立湿地日,成为全国第一个拥有专属“湿地日”的城市;发布统一的北京湿地标识;制定最严格占用湿地审批程序,等等。北京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湿地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小区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十三五”以来,北京累计恢复建设湿地1.2万余公顷,因地制宜在中心城区、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以及京津冀交界地区开展湿地恢复与建设,统筹推进湿地恢复与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北京制定了《北京市级湿地公园建设规范》《北京市级湿地公园评估标准》等6个地方标准,并编制了《北京市湿地保护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期间,北京将以温榆河公园、南苑、康庄森林湿地以及沙河等湿地公园建设为重点,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推动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优化整合。
湿地保护进入法治化轨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公众湿地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湿地保护修复力度不断加大,开启了全面保护湿地新阶段。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湿地面积约5635万公顷。
目前我国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共指定了64处国际重要湿地,设定了29处国家重要湿地,建立了901处国家湿地公园。截至去年年底,年度监测的63处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总体保持稳定,湿地总面积同口径相比有所增长,大部分湿地补给水量稳中有升,总体水质呈向好趋势,生物多样性丰富度有所提高。
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