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公鸡炖了 道歉赔了3000元

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 今年8月,一段视频在短视频平台火了,一名女子程某声泪俱下地控诉男子刘某将其宠物“大花”残忍杀害,希望司法机关主持公道、严惩“凶手”……

心爱宠物公鸡被附近居民偷偷炖了

生活报记者从哈市巴彦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原来,程某因父亲离世,心情悲痛,就养了一只宠物公鸡,取名“大花”,并悉心饲养。有了“大花”的陪伴,程某逐渐走出失去亲人的阴霾,一人一“鸡”的感情日渐深厚。

但今年8月7日这天中午,“大花”突然走失,程某经多方寻找,通过邻居家的监控视频锁定了“嫌犯”刘某。经派出所调查发现,“大花”被刘某抓住并炖熟吃掉了。程某怒从中来,誓要为“大花”讨回公道,追究刘某的“杀鸡”责任,让其“血债血偿”。

严惩还是从宽?引网友热议

视频一出,立即引发关注和讨论,有人说:“坚决支持打击这种盗窃行为,严惩凶手。”还有人觉得“多大点儿事,不就是丢了一只鸡嘛。”……负责主审此案的巴彦县法院兴隆法庭负责人耿海波也“压力山大”。程某在起诉状中提出,要求刘某赔礼道歉,并赔偿购买公鸡费、饲养公鸡费、寻找公鸡的交通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7000余元。

耿法官一边进行证据审查,一边查阅了相关案例,发现因宠物鸡被吃而诉讼索赔在全国尚属首例,如何裁判并无先例可循,赔偿标准也无“法”可依、较难确定。

经调解 男子当庭道歉赔付3000元

经过反复考量,耿法官决定从“治心病”“解心结”入手。庭审中,耿法官直接指出,被告刘某的行为既违反法律,又违背社会公德,存在明显过错,于情于法都应该向程某道歉并赔偿损失。刘某在其批评劝导下,认识到了捡拾公鸡并宰杀烹食的行为不当,称没想到这只公鸡对于程某来说如此重要,乃至造成了严重后果,愿意给程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对于原告程某的遭遇,耿法官表达了同情,起诉书中提出的某些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有待商榷,如今刘某已充分认识到错误并愿意道歉和赔偿,希望程某认真考量后再作决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刘某当庭向程某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