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仲亮)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疫情防控新十条中,优化调整了隔离方式。感染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居家隔离治疗,什么情况需要集中隔离收治?如果居家隔离,需要注意哪些?8日,在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哈尔滨市新冠肺炎治疗专家组成员、哈尔滨市第六医院新冠肺炎治疗组组长李晓东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李晓东介绍,从目前全国疫情情况和哈市本轮疫情收治情况来看,大部分以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人为主,可出现轻度发热、鼻塞、咽干咽痛,咳嗽,乏力等症状,对于没有基础疾病的中青年人,如果只是出现了轻微的呼吸道症状,也不影响正常生活,甚至不需要自行服药,多休息,多喝水就能自愈。这种时候,不必过度恐慌,只要居家监测即可。居家期间注意每日监测体温、测抗原,如有发热可以用一些退热药,轻微咽干咽痛及咳嗽,可以口服一些化痰止咳类药物对症治疗。注意房间内通风、每天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保持环境卫生清洁,用含氯制剂或酒精湿巾对房间内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如有同住家人尽量做到分开房间,分时段用餐等。
那什么时候,应该去医院呢?第一是年龄超过70岁,有心脑血管、肾脏、肿瘤等基础疾病的老人,原有疾病加重,要首选去医院就诊观察。第二,年龄低于14岁儿童患者。第三是特殊群体,如孕产妇。超过3天高热仍未好转,并有明显呼吸急促症状,也要立即去医院就诊。就医时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院,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什么时候解除呢?居家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或CT值大于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解除居家,恢复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