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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讯 (记者王秋实) 4日,记者从省医保部门获悉,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本期选取了9起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涉及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结算、串换项目、虚构诊疗项目、虚构患者住院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了医保基金损失,破坏了定点医药机构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定点医药机构要以此为镜鉴,严格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医保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完善岗位职责、风险防控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使用基金行为。
一、哈尔滨益圣民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9月,经哈尔滨市医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调查核查,发现哈尔滨益圣民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诱导住院以及伪造医疗文书、虚构诊疗项目、串借医保卡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问题,初步查明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00余万元。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理决定:1.暂停哈尔滨益圣民医院医保服务协议;2.该院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林口县龙升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林口县医疗保障局在全覆盖检查中发现,林口县龙升中医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5285.90元。林口县医疗保障局依据《林口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理决定:1.约谈林口县龙升中医医院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并责令改正存在的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5285.90元;3.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5天,限期整改。
三、佳木斯市郊区大来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调查核实发现,佳木斯市郊区大来镇卫生院虚构21名患者住院信息用于销毁过期药品,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违法违规问题,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8913.31元。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理决定:1.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8913.31元;2.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3倍行政罚款116739.93元;3.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双鸭山市宝清县仁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双鸭山市宝清县医疗保障局调查核查,发现双鸭山市宝清县仁爱医院存在串项收费、违规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71064.02元。双鸭山市宝清县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做出以下处理决定:1.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166010.25元;2.暂停宝清县仁爱医院服务协议;3.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