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公布4起典型案例

家具厂用不合规燃煤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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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讯 (记者李威兵) 10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传输叠加影响,哈尔滨、绥化等地近期先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橙色预警,要求各企业、单位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污染排放,实现污染削峰。现将近期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 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 煤堆未按要求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案

6日,哈尔滨市道里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道里区变兴路2号的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在5日、6日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橙色预警期间,存在露天煤堆未按照规定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哈尔滨市道里生态环境局现已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拟对该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二 哈市道外区周子定制家具工厂 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案

6日,哈尔滨市道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按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对道外区周子定制家具工厂开展执法检查。该单位生产木质家具,主要工艺为切割、挖孔、封边。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且正在使用一台0.7兆瓦的燃煤锅炉,使用了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燃煤。

上述行为违反了《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用煤单位使用的锅炉应当满足燃用符合规定标准燃煤的要求”。哈尔滨市道外生态环境局现已立案调查,根据《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拟对该单位处以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