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吕晓艳) 记者从哈市人社局获悉,为落实哈市《人才新政30条》,多方位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哈市近日出台《哈尔滨大学生创业大赛实施细则》,奖金额度由34.8万元调至138万元。
据介绍,哈尔滨大学生创业大赛创办于2010年,当年按照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中《关于推进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工程》的总体部署,哈尔滨市政府拿出奖励资金,举办了首届哈尔滨大学生创业大赛,奖金额度4.9万元。此后,哈尔滨市每年举办大赛,奖金额度也逐年提升,到2014年,奖金额度提升至15.6万元。2015年,哈尔滨大学生创业大赛已在高校大学生中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哈尔滨市又及时出台政策,奖金额度调至34.8万元。
今年2月,哈市出台《人才新政30条》,近日又出台了《哈尔滨大学生创业大赛实施细则》,确定了参赛对象及条件;明确了参赛项目分为创业类项目和创意类项目;制定了参赛流程;提高了参赛奖励资金。本次调整后,哈尔滨大学生创业大赛奖励资金额度由34.8万元调至138万元。创业类项目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奖励金额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创意类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奖励金额分别为10万元、5万元、3万元。
参赛对象
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国外高校在读的中国留学生,毕业五年内国内外高校大学生及中国留学生(包括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参赛项目核心成员不超过4人。
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突出科技性和实用性,以开发成功或有创业成果的创业项目为主体,具有较高成长性和投资价值。
创业类项目
1.参赛大学生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
2.参赛项目在技术、产品、经营服务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成长潜力,且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对技术有合法使用权的。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的。
4.参赛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法人或合伙人,合伙人为该项目负责人,能出具法人同意代表企业参赛证明的。
创意类项目
1.参赛大学生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
2.参赛项目在技术、产品、经营服务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的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的。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的。
4.参赛项目负责人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