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隔夜酒驾”被抓 拘役4个月 罚2万

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 “隔夜酒”达醉驾标准,一样是酒驾!总有人认为,喝过酒睡一夜,隔天醒酒了就可以开车出门,但事实并非如此。近日,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就发布了这样一起“隔夜酒驾”典型案例。

2021年3月30日晚上8时许,张某和朋友在他拉哈镇某饭店用餐过程中饮用6两白酒。用餐完毕后,由未饮酒的朋友驾车将已处于醉酒状态的张某送至其父亲家中。朋友离开后,张某一人驾驶车辆返回家中。当晚11时许,意犹未尽的张某,再次饮下约一两白酒。

次日凌晨5时,张某认为休息一晚没事了,便驾车前往邻村的父亲家中,直至上午9点30分左右离开,前往田里干活。车辆行驶过程中,被执勤民警查获。

据该县人民法院介绍,案发时,张某的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66mg/100ml,后经对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其结果为282.1mg/100ml,其已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该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庭审中,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法官提示,每个人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时间也不尽相同,醉驾和酒驾的判定标准是根据行为人血液中乙醇含量确定的,广大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哪怕是“隔夜酒”也要确定解酒后方可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