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实习生孙静盈 记者栾德谦)“我以后还能经常看到爸爸吗?”得到肯定答复后,当事人4岁的儿子露出笑容。这起家事审判案例是在哈市南岗法院“家居式法庭”进行的。
记者在南岗法院采访时看到,这里有圆桌式审判法庭、家事调解室、母婴室、单面镜调查室。
哈市南岗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付文慧向记者介绍:“法台法椅换成家庭式的沙发,可以在当事人诉讼时调节情绪、缓解矛盾。另外,有些案件需要孩子发表意见时,设置的单面镜调查室,可以让孩子在没有父母的干预下,说出真实的意见和想法。同时,家长们坐在隔壁房间,也能听到孩子的真实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