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何兴丽) 5月29日,黑龙江省公安厅高管局哈牡大队勤务二中队在阿城收费站出勤时,查处了一例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日10时许,一辆宝马轿车驶至检查区。民警罗东亮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件时,驾驶人闪烁其词,在民警一再提示下,才犹犹豫豫地递出一张身份证。
经步核查,驾驶人关某没有驾驶资质。现年30岁的关某曾于2013年报过驾考,但没有通过科四考试。2015年,关某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结合“无证驾驶”的加重情节,被判刑6年。出狱后,关某未能吸取教训。这次出行是陪朋友办事,出发前,朋友还就此询问他,但他对朋友隐瞒了实情,称自己有驾照。朋友这才放心将自己的车交与关某驾驶。
根据相关规定,哈牡大队对关某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