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张立) 人脸识别、街路抓拍,如今,公共视频图像已经走入市民生活。为规范管理、统筹推进哈市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管理,《哈尔滨市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出炉,即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以提升城市治理、治安防控、服务群众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这些区域应建公共视频图像系统
按照征求意见稿规定,哈市一些区域和场所中的重点部位应当建设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其中包括:
(一)城市主要出入口、干道、道路交叉口、重要道路节点、要害部位、案件高发区域、城市广场、农村出入口、治安复杂场所等区域;
(二)机场、港口、码头、火车站、公共交通站场站点、隧道、大型桥梁、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等城市交通的重要部位;
(三)地铁、公共汽车、长途客运汽车、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
(四)加油站、成品油仓库、城市供排水、电力、燃气设施、大型能源动力、水利设施的重要部位;
(五)重要江河堤防、水库、人工湖、重点防洪排涝区域的重要部位;
(六)学校、幼儿园、医院、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大型图书馆的重要部位;
(七)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城市风光带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重要部位,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的重要部位;
(八)旅(宾)馆、酒店、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大中型商业场所、旧货交易市场、典当行的重要部位;
(九)金、银等贵重金属或珠宝的经营场所,有价证券、票据的制造或者集中存放场所,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金库、运钞车或其他集中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的重要部位;
(十)通讯、邮政、新闻、科研等重要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的重要部位;
(十一)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及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单位的重要部位;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区域和部位。
更衣室、集体宿舍等禁安公共视频图像系统
按照征求意见稿,医院病房、诊疗治疗场所、集体宿舍、旅(宾)馆与酒店客房、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禁止配备、安装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此外,安装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采集设备的公共场所应当设置统一的提示标识。
设置户外广告、架设管线、植树或者设置其他设施,不得妨碍已安装的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采集设备的图像采集。
非政府投资建设视频系统需备案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规定,应配套安装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应当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审批、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哈市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监控平台由市公安局统一建设,区、县(市)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监控平台建设参照市级模式,并与市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监控平台互联互通。
非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公共视频图像系统损坏 应72小时内恢复
按照征求意见稿,因市政建设等原因,造成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网络、供电、杆体、摄像机等设施损坏、故障的,建设施工单位应在72小时内恢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这些行为:擅自查阅、复制、调取公共视频图像信息资料或改变公共视频图像信息资料的用途;准许与视频图像监看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监看场所;侵入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买卖、散发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传播公共视频图像信息资料;故意删除、修改、增加留存期限内的公共视频监控资料的原始记录;故意中断使用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遮挡依法设置的公共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设备;盗窃、损毁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设施、设备;拒绝、阻碍公安机关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使用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及其信息资料等其他影响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
征集时间:
2023.10.25至2024.11.24
邮箱:
spjkdc@harbin.gov.cn
信函邮寄至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市大数据中心应用推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