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帮办记者郭登攀 时继凯) 1日,本报刊发了《大庆石化公司设备维修中心退休职工求助 档案中无“下乡证明” 退休时少算一年工龄》的报道。大庆市民吕先生在办理退休时,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大庆市人社局)审核其档案后为其认定了39年的工龄,吕先生表示自己实际工龄是40年,少了1年下乡的工龄。吕先生表示,当年他有下乡“证明材料”,被招工到原大庆乙烯化工厂时交给了领队,但如今档案里却没有这份“证明材料”。
1日,记者再次来到大庆石化公司设备维修中心了解情况,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人事部门正在对职工档案进行排查,调取吕先生同期所有知青人员的档案,查找相关线索。由于年代久远,目前无法找到吕先生所说的当年收取“证明材料”的领队,但他们在档案中发现记录吕先生下乡的材料中有两名工作人员的名字,目前正在设法寻找这两人。
此外,记者从大庆市人社局了解到,该局养老保险科正在整理相关档案材料,准备向伊春市人社局发函进行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