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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讯 (记者李威兵) 2023年,我省全面启动“三大一严”(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严查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专项执法行动,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面开展“大检查”,并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针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进行涉水企业延伸检查。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现公布典型案例。
哈市香坊区查办某营养餐配送公司 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
4月初,哈尔滨市香坊生态环境局在日常检查、监测中发现,莫力沟水体出现水质恶化情况。4月6日,通过对莫力沟入河排污口溯源调查,发现该排污口是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镇莫力村的哈尔滨某营养餐配送有限公司私自设置的,该公司在香坊区幸福镇莫力村处的厂房内进行生产加工,生产过程中的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后排入地下防渗池内,利用私设的一根直径为15厘米的塑料材质管道将生产废水排放至厂房外的旱厕,经由旱厕最终排放至莫力沟。
该公司通过暗管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之规定。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下达了查封决定书,对其生产加工车间电表阀门予以查封。依据相关规定,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立即封堵私设管道,并依据行政处罚裁量有关规定罚款19.2万元,并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拟对相关责任人行政拘留。
鸡西市查办某企业生产废水 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5月31日,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时发现恒山区漫水桥断面水体颜色异常,立即开展溯源工作。经排查发现,梨树区某煤矿污水处理站生活废水排口水质呈可视黑色,黑色矿井水流至下游恒山区域,对恒山区流域水环境造成影响。经调查,该企业建设有3套污水处理设施,1套设计处理能力150吨/小时(一水厂)、1套设计处理能力200吨/小时(二水厂),1套设计处理能力400吨/小时(三水厂)。因井下淤泥导致三水厂井水管道堵塞,造成部分矿井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鸡西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企业罚款27.1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