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手机丢了就偷别人的

男子被拘留5天罚300元

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 男子因自己的手机丢了就心生怨恨,竟对他人的手机动起了“歪心思”。不想,不仅未能如愿,还被齐齐哈尔铁路警方迅速抓获,并被拘留五日,罚款300元。

记者从齐铁警方了解到,10月27日19时45分许,旅客刘某来到齐齐哈尔站公安值勤室报警称,其手机放在候车室充电桩充电时丢失。

据失主刘某介绍,他准备乘车去大连。候车期间,他将手机放置于齐齐哈尔站第一候车室南侧公用充电桩充电后,便到充电桩后方座席处休息。不一会儿,他从休息处来到充电桩想要取回手机时,却发现手机已不知所踪。仔细回想,在他返回充电桩处时,曾有一名男子在此处停留,且离开时神情慌张,形迹十分可疑。于是,他赶紧追上前询问,但对方矢口否认。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第一候车室开展调查。当民警找到那名可疑男子张某了解情况时,其对盗窃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张某交代,他于当天自上海来到齐齐哈尔,准备乘车前往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市。说到犯罪动机,更让人哭笑不得。

张某告诉民警,当日下午,他在市区不慎将手机遗失,四处找寻未果,因此心生怨恨。在第一候车室寻找休息处所时,途经充电桩发现有一部手机,于是萌生出偷走手机弥补自己损失的念头,后多次试探,趁机将手机拿走离开。

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已被齐铁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