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两只“铁公鸡”

李志璋

1955年9月,我第一次开工资,开了36元,给我母亲寄了20元,自己留下16元,做生活费。不久,母亲来信了,说特别高兴,见到了儿子第一次挣的钱,这20元钱能买300斤棒子面(玉米面)。

1956年,我放寒假回天津,家里给我介绍现在的老伴。当天,我请她吃了午餐,花了1元两角钱,吃了两套“煎饼果子”,各喝了一碗“嘎巴菜”(天津小吃)。初次见面相当抹不开,不好意思讲话,没说上十句话就分开了。1957年冬,我的老伴来东北,介绍人也来了,就结婚了,当时聘礼寄了50元,不如说就是给个路费吧。

结婚当天,在伊春林管局食堂吃的饭,全家人加上介绍人,共计七口人,花了5元钱吃的套餐,六菜一汤,烟酒另算,最好的菜是一盘“烧牛肉”,每盘七角钱。就这样,隆重的婚礼结束了。

认识老伴前,我迫于父母的压力,心不在焉地频繁相亲,老伴的出现让我眼前一亮。别的相亲对象都要到餐厅吃饭消费,老伴却主动提出,去小吃店吃煎饼果子,“高档餐厅华而不实,我们不要浪费钱,整那些虚的。”这一席话一下击中了我的心,和她相处中,我时刻能感受到她的节约和贤惠。

我是做教育工作的,在穿衣打扮上,一直比较注重大方得体,婚前总要穿些颜色鲜艳好看的。婚后,她总给我买便宜的,净是黑的、黄的、蓝的,时间久了,我们经常为消费问题发生争执,开始生气,后来我干脆喊她“铁公鸡 ”。我消气后,岳父把我推到一旁低声说:“姑娘确实在用钱方面过于节约,这都是因为我们家以前生活特别苦,她穷惯了,也穷怕了,你多担当点吧!”岳父说完眼泪都流出来了,我赶紧安慰老人家,在我真诚的道歉下,我们两个人和好如初了。

1956年冬天,在食堂吃完晚饭,喝了二两大碴粥,吃了一碟咸菜。领导让我去哈尔滨公出,晚上八点多上了火车,车走到铁力站后,我的胃部十分难受。后来售货员推着售货车来了,我花了六角钱买了一卷蛋糕,吃完胃也不疼了。从哈尔滨回到家,我把此事说给老伴听,老伴半开玩笑地说:“你也是‘铁公鸡’了。”

过春节了,用报纸糊的棚,用白灰刷了三间土房子的墙,孩子们可高兴了,买了四张年画贴在土房的墙上。四个孩子企盼春节的心情无法形容,买了冻梨、桔子瓣糖、冻杮子等好吃的东西,不让吃,锁在仓房箱子里,等三十晚上才给他们一人一份。

1960年,我在缓岭劳动锻炼时,在学校吃27斤的定量。分配在孙井生青年工作组,定量涨到58斤,头一个月积攒了七斤玉米面,采了一面袋的野菜。回到家后,母亲高兴地说:“咱们今天蒸发糕吃吧!”听说吃发糕,都高兴极了。因为掺的野菜多,结果蒸的发糕都拿不成个,用碗盛着吃,也算是吃发糕了。

“铁公鸡”也好,“铁母鸡”也罢。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长期在金钱上的匮乏,让他们变成了当时的模样。不应该抱怨他们,甚至嘲笑他们,而应理解他们。最近,老伴买了两本理财的书,说钱不是省来的,要好好学习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