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年,从中国沿海的“小渔村”发端,中国平安已经成为全球保险、金融领域的头部企业。在2023年《财富》中国500强榜单中,中国平安进入TOP10,位列第九;在最新的《财富》世界500强榜单中,中国平安排名第33位。时值中国平安步入第35周年,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新起点上,平安人寿表示,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致力于通过科学配置保险资金,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并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实力所向
中国平安集团
蝉联全球保险企业前列
8月2日,2023年度《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正式发布,中国平安集团以1815.66亿美元的营业收入位列全球第33位,排名全球金融企业第5位、中国金融企业第4位,自2019年起5年蝉联全球保险企业前列。2022年,平安实现营业收入1.11万亿元;归母营运利润1,483.65亿元,总资产超11.1万亿元,个人客户数近2.27亿,互联网用户超6.93亿。
在过去的一年,中国平安集团在多个方面取得不俗成绩:综合金融模式深化,经营业绩稳健增长。在“一个客户、多种产品、一站式服务”的服务模式及“综合金融+医疗健康”双轮并行、科技驱动的战略中有效促进了业绩的稳健增长。坚守“金融为民”本色,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截至2022年底中国平安集团累计投入771.53亿元资金扶贫及帮扶乡村产业发展,累计投入逾7.89万亿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坚守金融为民初心
让金融“活水”服务国计民生
中国平安人寿作为中国平安集团的重要成员公司,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平安人寿总资产达4.2万亿元,公司通过多种金融工具支持实体经济余额达1.2万亿元。
一直以来,平安人寿将先进制造业等“国之重器”的产业作为投资布局的重点。截至2022年末,公司投资约101亿元为国家重大半导体产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出资约17.5亿元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国家数字产业化建设、智能制造产业及地方实体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与此同时,平安人寿积极履行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要求,截至2022年末,平安人寿通过资本市场、非资本市场投向绿色、普惠、社会责任投资(ESG)的累计规模约7111亿元,涉及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基础设施、高速公路等众多领域。
作为大型人身险企业,平安人寿持续优化资产负债匹配,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依托团队、体系和项目配置等三大优势,公司投资业绩保持稳健水平,致力于为分红险保单持有人创造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
在今后的岁月中,平安人寿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致力于通过科学配置保险资金,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并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健的回报。
5周年感恩巨献
平安人寿“御享金越分红”
助安享人生
时值中国平安集团迎来35周年庆,平安人寿公司推出了“御享金越终身寿险(分红型)”,为计划做资产配置和退休品质生活的人群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御享金越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险产品计划四大亮点:
第一、定向传承,延续爱与责任:身故保障会长大,可传承给指定受益人,为家人留下爱的礼物;
第二、现价从容成长,无惧外界波动:交费满一定年度后现金价值按约2.5%逐年递增持续终身,与时间一起安心成长;
第三、共享保单红利,享受财富惊喜:可分享平安人寿专业经营成果,每年参与分红业务盈余分配,享受财富额外的成长;
第四、红利进入万能 财富三重成长:当年红利选择进入聚财宝终寿二次增值,万能账户加持,带来第三重财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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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平安御享金越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险产品计划,由平安御享金越终身寿险(分红型)(简称“御享金越分红”)、平安聚财宝(2021)终身寿险(万能型)(简称 “聚财宝终寿”)组成。您可根据实际保障需求与经济承受能力合理规划选择保险产品计划,也可选择单独购买本保险产品计划中的任一主险;
2、本保险产品计划中平安御享金越终身寿险(分红型)为分红保险,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形式享有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3、本保险产品计划中平安聚财宝(2021)终身寿险(万能型)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4、交费期满一定年度后,御享金越分红现金价值年增速约2.5%,具体时间因交费期、被保险人年龄等不同而存在差异;
5、财富传承仅为保险金推荐用途,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御享金越分红与聚财宝终寿均提供身故保障。御享金越分红的身故保险金:18周岁前(不含18周岁)身故,给付御享金越分红所交保险费与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18周岁之后(含18周岁)身故且身故时交费期间未届满,给付所交保费的一定比例(18-40周岁/41-60周岁/61周岁及以上,分别为所交保费的160%/140%/120%)与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18周岁之后(含18周岁)身故且身故时交费期间已届满,给付所交保费的一定比例 (18-40周岁41-60周岁/61周岁及以上,分别为所交保费的160%/140%/120%)、当年度保额(当年度保额=基本保险金额×(1+2.5%)^保单年度-1) 与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三者中的最大值。聚财宝终寿的身故保险金详见保险条款;
6、需满足御享金越分红及聚财宝终寿保单货款、以及聚财宝终寿部分领取的规则限制,详见保险条款;
7、聚财宝终寿保单持续奖励:若本主险合同持续有效,我们在第6个保单周年日按前6个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之和的1%发放保单持续奖励并计入保单账户;若本主险合同持续有效,我们在第7个及之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按照该保单周年日的前一个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的1%发放保单持续奖励并计入保单账户。趸交保险费、追加保险费不享有保单持续奖励。聚财宝终寿初始费用收取:趸交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后或转入保险费转入后,我们收取一定的比例作为初始费用(最高不超过趸交保险费的2%,最高不超过追加保险费的2%,转入保险费的1%)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计入保单账户;
8、本资料所载内容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及其他内容详见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