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仲亮) 我省的调解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7日,在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 可持续振兴新局面”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崔永洪回答了记者提问。
崔永洪说,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适合我国国情社情民情,是创新社会管理的“稳压器”、化解矛盾纠纷的“减压阀”、密切党群关系的“连心桥”,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显著优势。
我省出台全国首部调解地方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都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反响很强烈。2022年,全省排查和调解矛盾纠纷数量分别同比增长309%和61%;今年以来,数据持续增长,又分别同比增长38.5%和41.4%,其中,运用“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5.04万件,会同人民法院前置调解9.47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