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3日讯 (记者栾德谦) 13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悬赏,最高赏金达150万元,成为哈尔滨市两级法院目前最高的悬赏金额。
记者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在执行黑龙江龙煤瑞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日照宝丰煤炭有限公司、史永江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日照宝丰煤炭有限公司、史永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此,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向社会发布悬赏。
被执行人日照宝丰煤炭有限公司所地为山东省日照市北京路227号,法定代表人为杜运胜,是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被执行人史永江,男,汉族,1969年9月28日出生,住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223号1号楼2单元320室。
悬赏条件为提供该院尚未掌握的日照宝丰煤炭有限公司、史永江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或提供史永江的具体位置使该院找到史永江。
据悉,悬赏金标的为人民币3000余万元。提供日照宝丰煤炭有限公司、史永江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5%给予奖励。提供史永江具体位置并使该院成功找到史永江的,给予1万元人民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