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仲亮)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哈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管道安全防范与保护,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会议要求,建筑施工涉及挖掘工程必须办理管线会签手续,明确燃气等地下管线位置及保护责任。同时,建设单位要制定地下管线保护责任状,指定专人监管。
会议指出,通过分析研判近几年全国各地的重大燃气安全事故的起因,燃气安全整治的深层次隐患主要集中在燃气设施老化严重、更新改造不及时,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普遍“小、散、弱”、经营行为不规范等方面。
对此,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城镇燃气安全源头监管,严格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对城镇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必须实行提级办理,将原市、县(市)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由市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管理,评估完成后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等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禁止进入或及时清出市场。同时,加快推进燃气老化管网改造,全面整顿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
此外,要做好地下管线安全维护,建筑施工涉及挖掘工程必须办理管线会签手续,明确燃气等地下管线位置及保护责任;建设单位要制定地下管线保护责任状,指定专人监管;组织挖掘施工时要及时通知相邻管线权属单位人员现场监护、指认线位,并在监护人员指导下组织施工;现场发生突发情况时,建设单位要组织现场力量积极配合管线权属单位做好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近期,哈市住建局将展开重点督导,对贯彻执行不力、执法监督不严甚至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约谈、警示提醒,必要时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