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出台“指引”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这样做

生活报讯 (记者梁晨) 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发挥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排头兵的引领作用,哈市制定并出台了《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适用于哈市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呼兰、阿城、双城9个城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照执行。 《指引》提出,哈市公共机构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单位现有宣传栏、电子屏、网页等宣传平台,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对物业人员、食堂厨师厨工、设备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分别进行有针对性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要求。《指引》提出,哈市公共机构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并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行动,达到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在单位分类投放准确率100%。

《指引》提出,哈市公共机构要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分类方法,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布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分类收集站(暂存间),配备外观与环境相协调的分类收集容器。做到各类生活垃圾及时清理、设施设备定期维护,确保各类设施容器外观整洁、功能完好、周边干净。

《指引》提出,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配备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人员,建立并实行激励约束机制,坚持开展日常检查督导,及时纠正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