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李威兵) 4月29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品质生态环境助力建设绿色龙江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实施监管执法雷霆行动、督察督政利剑行动、空气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流域治理行动、土壤源头管控行动、生态助企服务行动、环境风险防范行动等七个方面的重点行动。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26.5微克/立方米以下;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2.1%左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3.7%左右;农用地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治理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实现空气常新、蓝天常在,美丽河湖基本建成,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按照《行动计划》部署,我省将彻底整治水、大气、土壤、辐射和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督察整改长效机制,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转办信访案件整改。聚焦散煤、秸秆突出问题,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到2025年,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绥化市散煤用量比2020年减少50%。到202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26年,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编码率超过80%。哈尔滨、大庆、绥化等重点区域全面提升空气质量,到2026年,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0.6%以下。深入推进松花江流域治理,防范劣Ⅴ类水体反弹,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严把新上“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口,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双超、双有”企业绿色转型。聚焦各类自然保护地,全覆盖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监管,完善生态环境应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