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私建阳台致楼下商铺漏水

法官调解化解多年邻里矛盾

生活报讯 (实习生卢盈旭 记者栾德谦) 市民私建阳台导致楼下商铺漏水……近日,哈市香坊区法院化解了这起历经多年的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记者从哈市香坊区法院了解到,哈尔滨市民于某在香坊区有一处两层临街商铺。市民王某、张某夫妇所有的住宅房屋位于商铺楼上,多年前,二人私自在商铺独立屋顶上搭建了约30平方米的阳台,被执法部门强制拆除后,二人又在该处重新搭建了小阳台及铁围栏。此后,二人又将房屋卖给董某,董某又对阳台进行了扩建,导致楼下于某的商铺反复漏水,墙面、棚顶被损坏。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张某、董某将于某商铺独立屋顶恢复原状。

据香坊区法院介绍,判决生效后,王某等三人拒不履行义务,于某申请强制执行。首次执行法官考虑到该问题已存在多年,恢复原状操作难度大,于是就施工事宜召集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协商。然而,当事人双方在施工公司、施工材料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后在法官的再三敦促下,双方认识到,邻里之间的关系应以和为贵。最终,三名被执行人选择了具有建设工程施工资质的公司和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水材料,历时20余天完成了施工,屋顶恢复原状。

案件执行完毕后,于某认为,虽做了施工防水,但仍有漏水现象,且工程没有经过具有国家资质的监理公司验收,没有达到执行完毕可以结案的程度,对结案方式提出执行异议。该案经异议、复议程序后恢复执行,于某要求重新施工或者对现有工程进行鉴定。

案件恢复执行后,承办法官实地踏查了商铺施工情况,发现原施工区域基本完整,仅两墙交界处有部分渗漏情况。鉴于现状,法官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言明利弊,若重新施工,则影响商铺经营;若鉴定原施工质量,鉴定费用近5万元,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则会加剧。为使邻里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法官提出,由于某自行施工,三名被执行人给予金钱补偿的建议。经协商,达成和解意见,三名被执行人当即支付于某补偿款3.5万元,于某自行修缮房屋,修缮费用、效果与被执行人无关。至此,一起纠结多年的矛盾圆满化解,于某为法官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