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向中央大街经营单位发《提醒告诫书》

对侵害游客权益行为“零容忍”

生活报讯 (见习记者王艳 记者闫石) 近日,针对中央大街近期经营俄罗斯散装食品等纠纷、投诉抬头的现象,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道里区市场监管局向中央大街经营俄罗斯特色商品等的经营单位发布了《提醒告诫书》。

这份《提醒告诫书》明确指出经营者价格主体责任和自律内容,必须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必须真实明确、清晰醒目,在价格变动时,需及时调整标价,确保游客和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信息。经营者不得使用非常规计价单位来标示商品价格,以避免给消费者造成误解和困扰。同时,严禁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确保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也不得使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此次告诫书的发布,不仅是对俄罗斯特色商品经营单位的一次及时提醒,更是对整个市场的一次诚信教育。冬季旅游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中央大街市场价格的监管力度。对发生的侵害游客价格权益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公开予以曝光。坚决维护“尔滨”热诚好客的城市印象。